12月11日,由國際儒學聯合會儒學與企業管理委員會主辦的大道知行講堂第62期成功舉辦。本次講座特邀武漢大學陳鋒教授主講,從中國歷史上“專賣”名稱的演變,“專賣”的起源、階段特徵與意義,清代的食鹽“專賣”三方面,與大家一起探究《中國歷史上的“專賣”制度》。講座在搜狐文化、北京時間、京師雲課、快手四個平臺同步直播,共計18萬餘人在線觀看。

在宋代,已經有“專賣”用語,但現代意義上的“專賣”,是一個引進西語借用古詞的近代語詞。在中國歷史上從春秋時代到晚清時期,經歷了從“筦”“榷”、“禁榷”、“筦榷”到“專賣”的變化。“專賣”語詞的變化,是瞭解專賣制度的初階。
開篇伊始,陳鋒教授從中國歷史上“專賣”名稱的演變講起,作為“專賣”之“榷”的語詞,在漢代首次出現,先有“榷酒”,繼有“榷山”“榷茶”“榷鹽”等。只有在“榷關”制度出現後,“榷”才是“榷關”的正解。經商貿易,過關收稅,是傳統社會的一個法則。明清時代,關稅是國家財政收入來源之一,徵收關稅離不開榷關。

談及“專賣”的起源,主要有春秋說和漢代說兩種觀點。陳鋒教授就專賣制度的階段特徵進行分析講述,春秋戰國時期為肇始時期,漢武帝時期為基本定型時期,發展到東漢至隋及唐朝初年,專賣或施行或廢止,此階段為專賣制度的間歇期;唐代中後期至宋代以至明清,為專賣的恢復和發展期。其中,明代主要是鹽、茶專賣;清代除鹽、茶專賣外,又有煙膏、硫磺等專賣。其中,最主要的專賣種類為食鹽。
陳鋒教授以清代的食鹽“專賣”為例,剖析歷史上食鹽“專賣”持續時間最久、成效最大的原因。清代的食鹽運銷,從總體上看,其主要特徵是沿襲明代中期以後的管理體制,實行“專商引岸制”。所謂因襲明制,是清代繼承了明代中葉“開中制”敗壞之後的綱運制度,即“官督商銷”體制。在清代的七種運銷體制中,除商運民銷、民運民銷、官督民銷有各種不同的意蘊外,官督商銷、官運官銷、官運商銷、商運商銷四種方式,大致類似於一般所說的“專賣”。

“官督商銷”是行鹽區域最廣、時間延續最久的運銷體制或專賣體制,陳鋒教授從官方主導與商人組織配合的管理體制,管理鹽場、劃分鹽銷區,鹽商的承充,鹽引的頒發,鹽價的制定,鹽稅的繳納,私鹽的巡緝七方面分析講述“官督商銷”體制。
專賣是官府對某一種類物品的壟斷經營,或增加財政收入,或以徵為禁。專賣種類,以“鹽鐵”為人熟知,但鹽鐵茶酒煙等,歷朝不同,專賣方式也前後有異,呈現出紛雜的面貌。
“大道知行講堂”系列講座由國際儒學聯合會儒學與企業管理委員會組織舉辦,將持續舉辦100場,幫助企業家和企業管理者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武裝自己,學以致用。下場講座屆時會在“大道知行”微信平臺發佈相關信息,敬請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