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朝政治制度的最大特色是內服和外服的劃分。內服是商王直接統治的王畿地區;外服是邦伯管轄的地區,其首領一般稱侯或伯。商朝的高級官吏統稱為卿士,內服官中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,各有職司。商朝的政治思想中,帶有濃厚的君權神授觀念。商代統治者“尊神”、“尚鬼”,自稱是依據上天的意志治理國家。

◆奴隸制度的發展
商朝是奴隸制的大發展時期。奴隸主大貴族集團掌握著國家命運,他們依靠宗法關係進行統治,其官爵一般是世襲的。奴隸主佔有大片田地,擁有眾多的奴隸,過著奢侈的生活,並享有種種特權。奴隸是社會財富的生產者,也是奴隸主剝削和奴役的對象。商代的奴隸中,很大一部分來源於戰爭中的俘虜,尤以羌人居多。

◆內服與外服
商朝統治集團中,商王是最高統治者,大權獨攬。內服之中,王下設相,為百官之長,輔佐商王統治全國。相之下,有管理農業生產的小耤臣、耤臣、小眾人臣等;有管理手工業生產的工、多工;有管理卜筮和記事的卜、史、巫、尹;還有統軍征戰的武官馬、射、多射等。外服之中,邦伯的封地是世襲的,他們擁有自己的武裝,手下也有一套官僚系統。外服對商王除了負有貢納穀物、牛馬的義務外,還要服“王事”,即率領軍隊隨王出征。

◆商王的權力
商朝王權比較強大,並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強。商王自稱“一人”或“餘一人”,以顯示其至高無上的地位。晚商時期的幾位商王,其名號在干支的字之前往往冠以美稱,如康丁、武乙、文丁等,表明商王已經擁有了特殊尊貴的地位。商朝最後的兩位王,更是將“帝”字用於王的名號,稱為帝乙、帝辛,直接反映了“君權神授”的觀念。另外,在早商時期,兄終弟及的現象比較常見,如陽甲、盤庚、小辛、小乙兄弟4人就曾先後為王。這種情況在武丁繼位後發生較大變化,父死子繼已成為王位繼承的常例。這也是王權加強的一種表現。
◇人殉與人祭◇
在商朝,奴隸被視為奴隸主的私有財產,往往成為人祭、人殉的犧牲品。奴隸主死後,一般要用奴隸殉葬,少則一兩人,多則數十人。在墓前祭祀死者的時候,也要殺死許多奴隸。另外,卜辭中有“伐妾”、“沉妾”等字眼,指的就是殺女奴以祭神的幾種儀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