缺電危機下,島內核電廠是否延長服役引激辯

據《臺灣醒報》網站12月11日報道,臺灣地區一直存在缺電危機,針對國民黨籍民意代表候選人王鴻薇“核二、核三延役”的政見,引發正反雙方激烈論戰。

核二、核三發電廠延長服役行不行?針對國民黨籍民代候選人王鴻薇解決缺電的“核二、核三延役”政見,綠色公民行動聯盟(綠盟)批,核廢料無處安放才是根本問題,且核電廠延役絕非國際趨勢。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如萍受訪時也說,核電廠延役議題還是要考慮到當地民眾的意願。

但民間團體“核能流言終結者”創辦人黃士修受訪時則說,核能已經被歐盟認證為是綠能,甚至是獲得“永續投資”的項目。臺灣清大核子工程系教授李敏也表示,核二核三廠延役,能夠穩定供電、減少空氣汙染,更能大幅降低發電成本。

王鴻薇7日於臉書表示,面對臺灣地區缺電問題,她支持核二核三延役。她強調,美國、歐洲與日本都啟動核電延役,臺灣地區應與國際接軌,確保能源穩定又能減少空汙、降低排碳。

對此,綠盟提出“核廢料無處安放才是根本問題”與“核能衰退才是國際趨勢”等聲明,堅決反對核電廠延役。綠盟強調,臺灣的高階放射性核廢料(簡稱高放)無處安放,延役核電廠的使用不但無法解決這些問題,只會加劇高階核廢料處置的困境。

不過,臺灣地區的缺電問題已經成為長期的難題。

臺灣地區經濟主管部門下轄能源局“電力資源供需報告”提出,“臺灣未來可調控電力、發電機組嚴重不足”,但核二、核三廠的發電量,相當於2021年島內總髮電量的10.65%。

綠盟則提出,核二、核三在法律上已超過申請延役的日期,臺電也已提出核能二廠除役計劃環境影響評估,已經由環保部門審核通過,核二廠除役計劃已經開始執行。

另據臺灣“中時新聞網”12月11日報道,核二、三廠延役涉及核廢處理,臺當局與地方互踢皮球,但現在延宕許久的高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終於有初步進展。臺電已敲定,2028年完成母巖地質分析,選出1到2個候選場址,報請臺當局核准開始與社會溝通。適合地點以花崗岩地質為主,包括臺灣東部、金門、馬祖等都是潛在可行場址。

核廢料有低放與高放兩種,後者指的是發電後用過的核燃料棒,目前臺電籌建中的乾式貯存場,就是要暫時存放這些核燃料棒。但最終仍得找到可永久存放的場址,過去臺電已提出“用過核子燃料(高放)最終處置計劃”,要耗資近600億元(1元新臺幣約合0.23元人民幣——本網注)建置,但礙於地點難尋,始終沒有進度。

臺電表示,預計在當年完成選定1到2個最終候選場址。未來高放最終場址會位於地下500米到1000米處,以多個橫向坑道來存放3座核電廠的2萬多束用過核燃料棒。如果社會溝通順利,臺電希望在2038年敲定場址,然後進行環評、工程,趕在2055年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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