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助保貸”政策背景
為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,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,由自治區工信廳、財政廳主導開展“助保貸”工作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開展“助保貸”工作,通過競爭性談判確定合作銀行,開啟政銀企合作模式,政府提供風險補償30%、為企業增信30%、利率不得高於當期LPR利率上浮100個基點,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。
二、“助保貸”准入銀行條件
1、合作銀行本著自願與政府“助保貸”主管部門合作,開展對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進行有益嘗試政銀企合作模式。
2、主要支持方向:工業和信息化企業、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六大產業集群及相關延鏈補鏈製造型企業。
3、“助保貸”利率不得高於當期LPR利率上浮100個基點。
4、合作銀行需設有獨立的普惠金融部或中小企業部,有完善的風險防控制度和機制,有較為完善的產品體系;普惠金融口徑貸款不良率不高於所在行平均不良率3個百分點。
5、合作銀行近三年未發生重大違規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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